根据《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介绍可知,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二是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主要作用如下:
1.成绩应用
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参加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可认定相应科目合格。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选考科目合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在高考报名的时候选考,但合格考的成绩不计入高考成绩。
2.成绩跨省应用
外省转入北京市的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
3.特殊类型招生的参考因素之一
目前关注度比较高的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录取时会参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中国科学院大学综合评价招生。
4.北京高考高职(高专)录取必要条件
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
【也就是说】:
对于今年要参加高考的高三生,高考报名时拟报考的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未通过合格考,如果本次合格考顺利通过,可在通过后的规定时间内向高考报名单位申请补报或调整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补报或调整的科目仅限新通过合格考的科目。
如果本次考试没有顺利通过,将会影响后续的毕业证发放。但是高中离校2年内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后可以补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
举个例子:小北是今年的高考生,高中选科科目是物理+化学+地理,其中政治、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合格考成绩合格,物理和化学没有合格,且高考报名时等级性考试选择地理+历史+生物。本次合格考物理通过、但化学没有合格,那么小北补报名时可以修改其中一科为物理,因此,小北高考时参加的等级性考试科目就是物理+地理+历史/生物。
如果物理+化学还是没有通过,那么高考时的等级性科目科目就是地理+历史+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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